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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推电子产品维修合同 修电脑泄露隐私要赔偿
2009-04-30
--> (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乐克 通讯员徐永峰 实习生陈小红)江城首例《电脑、手机、数码产品维修服务合同》昨日推行,维修人员如泄露隐私,须给予赔偿。 据悉,广埠屯工商所去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00余起,其中95%以上为数码产品售后维修投诉,内容多集中在损坏送修产品、遗失或泄露客户电子产品中重要数据等售后服务等。 为此,广埠屯工商所拟定上述合同,以规范送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广埠屯“电子一条街”试推行。 该合同首次明确规定,在电子产品维修前,消费者应自行对产品内的数据进行备份,维修人员需将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告知消费者;维修人员不得复制、遗失或泄露消费者硬盘中的重要信息,若因此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等。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定,并写进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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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推机动车维修合同 向社会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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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心城区40个湖泊年内全部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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