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2008年我省银团贷款迈出可喜一步:省国开行、省工行、省中行、省建行、招行哈分行、哈尔滨银行、牡丹江商行等金融机构银团贷款总额达到68亿元,为省内铁路、公路开发建设,水、电力设施改造等大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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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银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银行业合作项目,银团贷款是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为推进我省银团贷款,根据银监会《银团贷款业务指引》,省银行业协会制定了《黑龙江省银行业银团贷款章程》和《黑龙江省银团贷款合作公约》,并成立了由各会员单位参加的黑龙江省信贷工作协调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各会员单位开展银团贷款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则。省银行业协会还与省政府金融办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对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8个地市进行调查,收集大项目资料近20份。在多方努力下,2008年我省金融机构银团贷款总额达到68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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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受体制、结构、环境特殊、大型企业少等因素影响,我省推动银团贷款业务存在诸多困难:优质大型项目少,信贷资源匮乏,贷款的有效需求不足;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认为好的,却与银行贷款条件有差距;有些项目环评难,资本金不到位等。业内人士称,大项目建设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银行在贷款投放上面临风险评估,需要建立起政府部门、项目企业和银行机构协调配合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具体问题。(编辑:吴海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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