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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 4年曝光违法企业517家 |
2009-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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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4月22日讯 近年来,黑龙江省强化环境法治,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法严惩环境违法企业,取得积极成效。2005年以来,黑龙江省517家环境违法企业被挂牌督办,并全部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铁腕”执法方式和“高压”监管措施使全省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出现“双下降”。
省级以上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49起
近年来,在黑龙江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黑龙江省环保厅和其他相关部门逐步完善联合办案、情况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移送、重点督查等制度,综合监管和执法能力显著提高。2005年以来,全省各级环保、监察部门等部门共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517起,其中省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49起。
2005年以来,国家和黑龙江省级环保部门共挂牌督办了黑龙江省的49起环境保护违法案件。黑龙江省环保厅联合省监察厅、发改委、建设厅等部门对这些督办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其中35起案件予以摘牌,对5起还存在其他环境问题的案件限期督办,对未完成整改要求的其余案件暂停了其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并对负责督办的环保部门通报批评。2008年,全省共向监察机关移送了10起环境违法案件,行政拘留1人,国有企业负责人3人被追究行政责任,政府职能部门3名有关人员被追究行政责任。 tujian.org
在4月14日召开的黑龙江省环境执法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省环保厅通报了密山林源煤气、黑龙江迪龙制药、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佳木斯黑龙农药、中煤(牡丹江)焦化、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和鸡西矿业集团成子河煤矿等7起环境违法案件,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支行、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提出了限制其信贷的建议。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已收录全省11万户企业和1042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其中包括186户排污超标企业信息。这预示黑龙江省企业违法排污将要付出“信用代价”,因违法排污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企业,将在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方面受到限制。
2009年,黑龙江省将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重点流域、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对阿什河、呼兰河等五条流域实施专项整治,彻底消灭劣Ⅴ水质。同时,继续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对整改缓慢或拒不整改的进行媒体曝光和挂牌督办,暂停其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向监察机关移送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向银监机构通报情况,纳入企业征信系统,限制其信贷。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编辑: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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