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nbsp;nbsp;nbsp; 通知指出,2009年8月4日9时15分,石家庄市长安区南石家庄村一村民自建二层临街房屋突遭强雷电袭击,造成房屋倒塌致多人死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迅速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nbsp;nbsp;nbsp;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雷电天气的预测预警,增强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各级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雷电、暴雨、风雹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农村广播、互联网等方式,提高预警信息的覆盖面。要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社区、乡村都要迅速开展一次防雷电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防雷要求,各类建筑物要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在建工程工地、高层建筑等要采取有效防雷措施,电力、通信等部门要采取防雷措施,避免因雷击线路造成大面积停电和通信中断,防止雷电引发次生灾害。建立和完善防雷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科学应对雷电灾害的能力。要迅速开展防雷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范雷电的意识和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防雷电知识科普宣教专项活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手机短信、户外电子屏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介绍雷电灾害的危险性,普及有关防范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要重点做好中小学生、户外作业人员和高层建筑施工人员等重点人群防雷电知识普及工作,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来源:河北日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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