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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农村危房改造整市(县)推进责任书签字仪式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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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4月22日上午,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在省政府举行农村危房改造“整市(州、地)、县(市、区)推进”责任书签字仪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王晓东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副省长、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辛维光代表领导小组与被列为“整市(州、地)、县(市、区)推进”的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政府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责任书。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这次确定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13个县(市、区)作为农村危房改造整市(县)推进试点,是又好又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做出的重要决策,必将为我省全面改造农村危房工程起到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必将有利于增强全省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信心,必将有利于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意义十分重大。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把农村危房改造“整市(州、地)、县(市、区)推进”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抓好。在整体推进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有序推进。要保重点,各试点县(市、区)一定要把本辖区内最困难的群众、最危险的房屋彻底改造完毕,确保不漏一人一户,确保不再出现农村危房。要保特色,把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等相结合,与公共基础设施布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相衔接,引导、帮助建造经济适用、体现原有建筑风格、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房屋,避免千村一面、千篇一律。要保时间,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明确奖惩机制,抓紧工作时间,抓紧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要保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政策、按程序办事,科学施工、阳光操作,加强监管,防止挪用、挤占、流失、浪费资金,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成人民群众的“放心房”、“满意房”。
王晓东要求,农村危房改造“整市(州、地)、县(市、区)推进”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形成推进工作合力。要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总结。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整市(州、地)、县(市、区)推进”工作的开展,促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据悉,责任书要求自签订之日起,遵义市湄潭县在18个月内、余庆县在12个月内,黔南州龙里县在12个月内,贵阳市各区(市、县)分别在6-12个月内完成全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责任书还要求结合村庄整治实施危房改造的县(市、区),需在责任期限内完成县(市、区)内农户数量超过15户的部分自然村寨的村庄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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