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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发生火灾1070起 财产损失同比增16.5%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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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晨报讯(记者宋维国)10月22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消防总队负责人就今年全省1-10月份火灾、消防工作及冬季防火工作向社会进行通报。据悉,截至10月20日,今年全省共发生火灾1070起、死亡6人、受伤15人,直接财产损失1441.7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伤亡人数均有较大幅度下降,但财产损失却上升了16.5%。
今年1-10月份,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1455起,出动1531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2940辆次,出动消防官兵2.18万人次,抢救被困人员559人,疏散人员1442人,抢救财产价值1.04亿元,为全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火灾统计四项指数除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外,其余火灾事故、伤亡人数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火灾损失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道路交通火灾大幅增加。其中成功处置了酒泉“3·14”富康购物中心火灾、兰州“5·7”兰新大西洋商业城火灾和兰州“7·2”新七道梁隧道液化气槽车倾翻事故等一批急难险重任务。
除了确保日常消防工作外,全省各地消防部队在“5·12”大地震发生后,先后集结出动800余名官兵开展抗震救灾,成功处置了宝成铁路109隧道事故,有4个集体和27名个人受到公安部和消防局的表彰,其中天水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还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称号。奥运会期间,共检查单位2664家,发现火灾隐患2646处,当场整改1863处,限期整改681处,“三停”19家,确保了奥运期间的消防安全。
针对近年来,全国平均每年冬季发生火灾比例高的情况,特别是为了深刻吸取广东深圳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省公安厅决定坚决执行“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制度,并从当月开始开展为期两个季度的冬季防火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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