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航空飞行安全 福州禁止施放氢气球 |
1970-01-01 |
|
4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在福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国家另有规定的(如气象气球)除外。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保障航空飞行安全,有关通告将很快发出。
据了解,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庆典、广告宣传等活动时,常施放氢气球以增加喜庆气氛。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施放单位想方设法降低成本,不按安全规范操作,造成系留气球飞脱的事件越来越多。飞脱的气球如果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将对航空飞行造成重大威胁。今年初以来,仅我市范围内就已发生5起影响航班飞行和起降的事件,所幸及早发现,没有酿成事故。同时,施放气球灌充的氢气为易燃易爆气体,在施放作业过程中易发生燃烧、爆炸,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由于施放气球数量多、地点分散、释放时间短、隐蔽性强,主管单位市气象局表示监管难度很大。
民航福建空管分局航务管理部黄主任介绍,目前,经我市上空的航路、航线有好几条,飞机在这些航路、航线上的飞行高度为1500米~2100米,极易受飞脱气球的影响。
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各县(市)区,将全面禁止施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气球开展活动。即日起,市气象、工商、城管等部门不再批准施放气球活动,也不再发放新的施放气球资质证,已下发的将统一收回。此外,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还将加强对氢气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的管理,严禁使用氢气充灌气球,包括各种小气球。氢气生产单位也不得再向施放气球活动提供氢气,否则将受严厉处罚。
(福州日报记者 陈宓)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