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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本市户口、无住房家庭可以申请保障房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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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保障性商品房了。今天上午,市保障性住房新闻通气会透露,以后,只要有本市户口、无住房的家庭,就可以申请保障性商品房。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这个办法对买不起商品房、又不属于经济适用房覆盖范围的“夹心层”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据介绍,可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具体条件为:无住房,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两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满三年。 保障性商品房不设收入、资产限制,任何人只要愿意接受必要的限制性条件,并把保障性住房作为惟一住房,都有权利分享。有关部门表示,这主要考虑到这部分人群不属于低收入家庭,其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与低收入家庭相比会更容易一些。 公务员也可申购保障性商品房 去年我市制定的公务员申请保障性住房政策,参照的是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方案,只租不售。 考虑到公务人员的实际需要,此次对公务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做了调整。已成立家庭的公务人员,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单身公务人员也可申请承租保障性租赁房。 2008年7月15日之前已按相关规定申请承租公务人员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可保留原轮候顺序,承租公务人员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也可以重新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公务人员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相关规定与非低收入群体一致,省部属公务人员可参照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具体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出台。 主要提供60平方米房源,可办按揭贷款 保障性商品房以经济适用的两房型6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并实行统一装修。 会议透露,保障性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主要由建设成本(扣除征地拆迁费用)和基准地价组成。根据市委常委会的会议精神,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岛内均价初步定在7000元/平方米以内,岛外5000元/平方米以内。 由于保障性商品房户型面积小,总房价相对较低,且可办理最高70%的按揭贷款,有条件的单位其个人还可申请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和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对于非低收入人群来说,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经济负担不大,完全可以承受。 我市目前共规划20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首批拟在湖边花园片区和集美杏林湾片区安排一定的住宅作为保障性商品房房源。 5年后转让六成增值收益交政府 与低收入群体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一样,保障性商品房依然是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上市交易转让,应将60%的增值收益交政府,个人得40%的增值收益。 我市对保障性商品房实行严格的退出机制,已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后又取得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保障性商品房。 35岁以上大龄青年可申请 在年龄方面,我市对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户的要求也相对较低。据介绍,单身居民(无配偶、无未成年子女)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保障性商品房,条件为:具有本市户籍,满35周岁,无住房。 四种情况不得申购 根据试行办法,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申请保障性商品房: 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取得本市户籍的;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已享受过政府住房政策优惠的。(记者 周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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