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记者 崔清新)记者22日从司法部获悉,自2006年实行戒毒康复试点工作以来,我国司法行政系统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2.6万余人,在戒毒康复场所人员近3000人。
自2008年6月1日禁毒法实施以来,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戒毒康复管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了提高戒毒治疗和疾病治疗水平,通过组织培训班、举办讲座、交流学习进修等方式,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戒毒康复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专业水准。目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康复场所已拥有一批心理咨询师和戒毒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
司法行政系统已投入使用康复场所(区域)65个,床位5700余张。通过实施科学的脱毒治疗、康复训练和以顺利回归社会为目标的职业技能培训,戒毒康复人员的家庭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明显增强。戒毒康复场所(区域)普遍引进了生产项目,提供就业岗位,戒毒康复人员在戒毒康复场所康复的同时,还能实现所内就业,得到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