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2月13日电(记者傅勇涛)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对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承包农村土地及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自2009年底开始,海南省纪委、省监察厅逐步开展了针对领导干部违规收送款物的专项治理。针对海南省查办农垦系统和东方市相关案件中暴露出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等歪风严重的问题,首先在农垦系统和东方市开展了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专项治理工作。同时,结合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于2010年5月将整治违规收钱送钱问题的范围扩大到全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治理,全省共收到有关人员主动上缴的现金913笔、808.2万元,购物卡30张、面值4.15万元。
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上世纪90年代,海南一些地方曾鼓励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农村土地从事农业开发。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承包过程中出现了租金过低、租期过长、面积过大和通过转包土地获取差价、长期拖欠租金等问题,并已成为与民争利、挤占农业生产资源、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
2007年,海南省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清地”试点,然后在全省铺开。经过近4年的“清地”工作,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承包的2134宗14.79万亩土地全部退出,追回拖欠的租金4723万元。同时,在“清地”工作中,该省纪委规定凡党政机关承包土地期间投入的资金、兴建的设施,全部无偿转让给村集体和农场。
此外,海南省一些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问题由来已久,截至2007年底拖欠本息达1.7亿元,严重影响了公职人员从政行为的廉洁性,破坏了社会信用环境。为此,该省纪检监察机关自2008年5月开始,开展了清收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拖欠农信社贷款专项工作,采取停岗、停职、停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全省目前共清收贷款6605笔、本息1.5亿元,带动清收社会不良贷款13.2亿元。
去年5月,该省纪委又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把清贷工作延伸到农村,仅半年时间,收回1964名农村干部拖欠的农信社贷款本息3666万元,带动清收社会各种不良贷款3.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