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社沧州1月14日电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总工会聘请孟宪林等9人为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并与他们签订了考核责任状。这是推动沧州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沧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9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都是多年从事劳资工作,熟悉工资政策,有一定的协商和协调能力,并从原工作岗位离岗或退休的人员,其聘用期为1年。他们将负责指导该市各类非公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合同,帮助企业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台账,组织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等。经考核完成任务后,市总工会每月定额给予他们工资补贴200元;每指导一个非公有制企业新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经市总工会对工资集体合同文本审查合格、并征求企业工会和职工意见后,还将核发40元补贴。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沧州市聘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对规范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行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后,这项工作将陆续扩大到全市各类企业。(郭玉培)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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