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拍摄的铁力市西大桥塌方事故现场。 新华社发
新华网哈尔滨8月9日电 发布事故原因,不能张嘴就来
新华社记者程子龙、刘景洋
黑龙江铁力市“6·29”塌桥事故原因近日公布了调查结果,桥梁垮塌的直接原因是“3号墩基底局部被水冲刷脱空,承载力不足,基础沉降和位移”。这与有关部门在事发当天发布的“严重超载车压塌桥体”的事故原因大相径庭。
一个是专家组经过19天的反复现场勘查、验算、分析以及模拟试验得出的结论,一个是事故刚刚发生、坠桥车辆还没完全打捞上来,也没有专家认定的情况下就公布的结论。哪个更可信,不言自明。
由此让人联想起2008年发生的山西襄汾溃坝事故,一开始地方政府就称是暴雨引发的泥石流,而后证实是非法矿主违法生产、尾矿库超储导致溃坝。不同的事故,但在公布事故原因的做法却惊人的相似:事故一出,张嘴就来,而经过调查组认真调查后发现,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政府部门发布事故原因为何屡屡“犯错”?客观上,可能是受了某种假象的蒙蔽,一时难以分辨;而主观上则是对事故处理缺乏严谨态度,在社会广泛关注的压力下,表态过于草率;更有甚者,明知事故需要进一步调查,却急于转移舆论焦点,找个借口把责任推出去。
最近一段时间,地方政府突发事故原因归结为“暴雨”“雷击”“狂风”的做法屡见不鲜,最终证明是自然灾害所致的,却少之又少。这样的做法往往让政府工作陷入被动,同时极大损害了有关部门的权威性,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导致了群众对官方调查结论的反感和抵触。
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消息固然重要,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坚持事故信息透明公开,尊重调查程序的正义性,保持调查结果客观公正。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能建立科学合理的事故原因调查和发布机制,对张嘴就来造成失信于民的干部,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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