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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基会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
2009-07-03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日在北京宣布正式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探索慈善事业社会监督的新模式。据了解,中国红基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由25名来自政府有关部门、监察、审计、法律、媒体、非营利组织等方面的代表组成。人民日报社原副总编辑周瑞金任主任委员,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等任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会还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3名监督巡视员,他们将在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对中国红基会实施的公益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巡视。根据中国红基会制定的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和社会监督巡视员管理办法,监督委员和巡视员均为志愿服务性质,不从中国红基会获取报酬,因监督工作而产生的必要成本从中国红基会的行政管理费用中列支。同时,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中国红基会善款的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并配合有关方面进行审计;对中国红基会实施的公益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和延伸监督;对公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和调查;向社会公布社会监督情况报告,对中国红基会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珮云表示,中国红基会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是中国公益事业的一种探索和创新,也是中国公益事业保持快速发展的需要。公益组织只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才能有效树立社会公信力。监督委员会首任主任委员周瑞金表示,监督委员会将坚持“客观公正、严谨负责”的原则,从第三方的角度对中国红基会实施的公益项目进行监督,促进中国红基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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