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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澄城检察院探索“1 2”三位一体涉农涉民工作机制 |
200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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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安6月25日电 (杨彦张允辉田莉)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立足职能服务地方县域经济发展,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检察院结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契机,积极探索,关注社情民意,根据县域实情于近日推出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保增长、保民生的“1 2”三位一体涉农涉民(民生)检察工作机制,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由于地处渭北塬区,农业人口多,农村地域面积较大,该院首先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一切影响投资发展环境和经济增长以及危害民生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在办案工作中,坚持提前介入、从重从快的原则,决不在检察环节詒误战机,对重大案件,还实行检察长挂牌督办,做到人员、责任、时间三落实,为全民创业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其次,该院突出重点,严肃查办影响投资发展环境及保增长保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对利用职权干扰、阻碍招商引资工作及医药购销、两免一补、低保资金等领域的犯罪案件做到快立、快侦、快结、快诉,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
面对新形势,该院同时还把着眼点放在关注社情民意上。通过开展“民生民情基层行”主题实践活动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和走访等多种形式,动员全院干警,深入全县14个乡镇、村组、民营企业、社区和涉农涉民(民生)部门进行专题调研。以全面了解社情民意为着眼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基层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在收回的230多张调查登记表中,涉及医保、退耕还林、农机下乡、学生“两免一补”、生猪补贴、粮食补贴等民生问题的占68%;涉及基层行政执法、司法人员执法问题的占26%。调查统计表明,近两年来,发生在农村(社区)的刑事犯罪占62%。涉及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同样不能忽视的是,发生在农村(社区)的信访、治安案件也有较大比重。
如何适应新形势?如何畅通惠农、惠民资金渠道,确保兑付到位?如何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村(社区)的刑事犯罪,促进社会治安好转,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院党组结合涉农涉民(民生)检察的实际,把农村(社区)、涉农涉民职能部门和检察机关之间的关系做了分析论证,依据三者的辩证关系,探索出“1 2”三位一体的涉农涉民(民生)检察工作机制。即在基层农村(社区),以服务为重任,通过协助工作,解决问题。有计划地开展“检村共建”活动,每个“检务工作室”年内创建1-2个“检村共建”示范村,实现“一有三无”。如该村有一名检察官兼任法制村长或副村长,年内该村将无一例职务犯罪案件发生,无一例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无一例群体上访事件发生。逐步建立推行村官廉政档案(包括站所干部),将各村支书、村长、所长(站长)的廉政情况计入本人档案之中,一人一档,以备存查。帮助完善“村财乡管”制度,建立“乡财县管”新模式,从制度上保证涉农、涉民资金安全。同时建立村民(居民)涉法急难问题预警机制,及时为民排忧解难。在涉农涉民部门把好预防关。通过与林业、农牧、农机、社保、民政、水务、电力、石堡川水库、税务、粮食、财政等十几个涉农涉民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把检察机关的涉农涉民法律政策和有关精神传达,正确引导这些部门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通过交流信息,使这些职能部门帮助检察机关摸清了底子和资金的兑付渠道及运作程序。通过在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调查,检察机关对发现的萌芽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总结这些职能部门的成功做法,为县委和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建议。
通过“1 2”三位一体等系列涉农涉民检察工作机制的运行,使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不但推动了涉农涉民部门更加有效地落实各项惠农惠民政策,保证了国投涉农资金安全;同时形成了社会和谐、经济增长和良性循环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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