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4年以前,国家有关部门曾经公布全国的国有土地资产总价值是25万亿元(王一娟,政府供地行为将严格规范,《经济参考报》2001.6.1)。假设这一数据是真实的,按2000年至2003年土地交易价格指数上升18%计算,2003年中国的国有土地总价值应该达到近30万亿元。那么,作为首都的北京市土地资产总价值究竟有多少呢?我们根据2003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示的资料,采用简单的算术平均法,对北京市及各区县的土地资产总价值作出了如下估算(见表)。
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到,2003年北京市土地资产总价值按平均地价计算,达到近7万亿元,而2003年北京市的国内生产总值为3663.10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2.7%),也就是说,北京市土地资产总价值是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9倍。2003年(年均)北京市总人口为1440万,由此可以算得北京市人均拥有土地资产总价值接近50万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上述估计需要作几点补充说明: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北京的土地既包括国有,也包括农村集体所有,我们这里没做区分,因此北京市土地资产总价值与全国的国有土地资产总价值不可简单对比。 tujian.org
2.依据现在的法规,农村土地不可直接进入交易市场,需要由国家首先征用。我们这里用土地的(有限次数的)交易价格代表所有土地的价格,包括国有与农村集体所有,生地与熟地、半熟地,远的与近的。因此这是一种理论的、估计的价格。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3.北京的土地有多种用途,如房产开发,交通占地,水系使用,农业,公园,林地,广场,军事占地等,我们这里的价格没有区分用途,也就是把所有土地都视作可交易的、可开发的,把非市场使用的视作市场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4.这里的土地资产是指可作为承受建筑的土地,不涉及地下资源。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5.这里的价格采用的是2003年的。显然,不同年份由于价格不同,其估计结果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到:北京城区、近郊区、远郊区、郊县的土地价格或级差地租之比大体上是45∶21∶3∶1。这表明,不同区域居民的收入,由于其实际购买能力要受到居住成本的影响,不宜作简单直接的比较。比如,假设城市居民年收入是1.2万元,农民年收入是4千元,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城乡收入之比是3∶1。因为同样的消费水平,两者的生活成本有较大区别。当然,这一问题在细节上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由以上数据还可以看到:在近7万亿土地资产中,城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4个区)虽然仅占有全市土地面积的0.5%,但土地资产却占到了5.9%;近郊区(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4个区)虽然仅占有全市土地面积的7.6%,但土地资产却占到了44.1%;远郊区(8个)虽然占有全市土地面积的66.2%,但土地资产却仅占到42.6%;郊县(密云、延庆2个县)虽然占有全市土地面积的25.7%,但土地资产却仅占到7.5%。这些差异是由不同区域的位置价值决定的,是经济学上级差地租的表现。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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