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1月27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广东正着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目前,省国土资源厅正抓紧研究建立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和征地安置补助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保证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管好、用好征地安置补助专项资金,同时建立补偿款支付实名制。
据悉,到去年底止,全省共兑付拖欠征地补偿款19.29亿元,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清欠目标。在清理过程中,全省共立案查处了71宗违法违纪案件,给予81人党纪政纪处分,将50名涉嫌犯罪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广东省正酝酿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建立长效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一是建立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即在征地报批前,用地单位应将各项征地补偿款预先存入指定银行专用账户,由银行提供征地补偿款存款凭证作为审批征地的要件之一。对没有预存征地补偿款的,一律不予审批征地。征地一旦获得批准,即从指定银行专户中划转各项征地补偿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二是建立征地安置补偿专项资金,各市、县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从本级留用的土地出让金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征地安置补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困难补助。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国土资源厅表示,今后广东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征地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征地中发生侵害农民利益、引发群体事件的地区,除追究责任外,要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暂停受理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征地的审批。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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