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将有助于依法确认农村集体长期稳定的土地所有权及范围,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按照国家规定,今后因城市建设而转用、征用集体土地,以及耕地开发、复垦、土地整理项目立项,都应当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作为项目审查、征地补偿依据。随着厦门海湾型城市建设的全面开展,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已是迫在眉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地调人员与当地村民在田间核查地界。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农村集体土地一直“身份模糊”,没有表明土地归属的“身份证”——土地所有权证,由此引发农村许多纠纷。去年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在我市农村地区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今年春节过后,两千多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将陆续办理。这将是建国后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一次拿到自己土地的权属证明。
土地到底是谁的?
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有关重要法律中都有规定。但是,集体的范围如何界定,“谁”真正拥有土地,实际上是不明晰的。因为缺乏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问题上时有争议。所谓“寸土不让,寸土必争”,村民或宗族之间的械斗纠纷都曾发生过。
农村土地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市国土房产局权籍处处长郭俊胜介绍,因为乡镇建设需要,农村中有些土地已征为国有,所有权发生变动,比如学校、工厂、企业和市政设施等。但是农村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界定,始终没有明确。
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将有助于依法确认农村集体长期稳定的土地所有权及范围,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按照国家规定,今后因城市建设而转用、征用集体土地,以及耕地开发、复垦、土地整理项目立项,都应当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作为项目审查、征地补偿依据。随着海湾型城市建设的全面开展,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已是迫在眉睫。
节后开始大规模颁证
这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作业区范围约1520平方公里,共涉及23个镇(街道办),303个行政村,63个独立单位(农、林场等)。到今年年初外业调查测绘及检查验收已全部完成。
由于是第一次大规模地颁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许多基础性的工作都要“补课”。为弄清宗地的权属,工作人员收集查阅了大量的原始档案资料,包括土改时期的文书证明、“革命委员会”颁发的证明、批地手续等。每宗地的位置界线都需要重新核查,明确坐标,单是交界点就测了640多个。确权办证中,通过测绘和地籍调查,宗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都一一调查确认,进一步摸清了厦门农村土地家底。根据统计,农村地区2170宗集体土地(其中包括923宗飞地),3242宗国有土地,另有争议地396宗。
从2005年起,我市已有2000多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报件进入发证前公告阶段。目前已发布了20个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公告。公告期30天期满无异议,就可以确权发证了。
建立城乡地籍信息系统
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中,通过调查测绘收集了大量的信息数据。每宗地块的坐标界址、权属情况、利用状况等都保存在数据库中,形成数字化地籍图件。通过办公室的电脑,就可以查询到地块的具体信息,使用变更情况也能及时记录下来。
权籍处郭处长表示,利用这些数据我市将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地籍产权信息系统。产权信息系统覆盖全市城区和农村逾1600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按照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为三个层次。目前正在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此前我市在翔安、海沧两个区以及集美文教园区采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农村住宅成片土地房屋调查测绘工作,并着手进行地籍产籍数据库建库工作。市区城镇成片地调查工作也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地籍产权信息系统建成完善后,只要鼠标轻轻一点,每宗土地房屋的权属、位置、面积、使用情况等信息都一目了然。这将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重要基础依据,并推动权籍管理的规范化。
名词解释
集体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主要是耕地、宅基地和村民的自留地、自留山。
三重视角
解读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
保护:农民集体的土地产权
在集体土地所有制下,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如何界定,国家、集体土地之间的权属界线在哪里,农民集体对土地的权利义务是什么,一直不太明确。农民对自身的权利不清,义务模糊,就无法从自身利益出发,主动抵制乱占滥用耕地等违法行为。
所有权证犹如土地的“护身符”。通过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明确集体的产权主体地位以及农民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关系,农民集体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所有权及范围,将在法律上得到切实保护。在确权中依法对存在争议的土地进行调解,将来在土地开发利用中可以避免许多矛盾。这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管理:统一土地登记体系
与城市不同,产权在农村地区一直受冷落。农村土地房屋的管理比较薄弱。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突破口,在于理顺农村土地产权关系。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核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既保护农民集体的权益,也是城乡建设、农业发展管理的需要。将农村集体土地纳入到统一的登记体系中,实现土地登记的统一性,是加强国土资源统一管理的重要措施。今后凡农用地转用、征用集体土地和耕地开发复垦整理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当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作为项目审查、征地补偿的依据。
发展:城市建设的基础工作
随着海湾型城市的全面推进,全市将迎来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和征地拆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全面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全市的地籍信息系统和图片数据库等成果,有利于建立“按证补偿”的征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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