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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将从3月1日开始,拉开征收土地闲置费的序幕。记者从市国土部门获悉,我市已着手清查各类土地闲置情况,一旦发现土地闲置,将予以征收闲置费。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符合5种情况之一即算“闲置”
对于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即认定为闲置土地,市国土局执法监察处宋雅健处长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土地使用者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建设的建设用地,即为闲置土地。
除了上述情况以外,存在下列4种情形之一的,也认定为闲置土地。这4种情形分别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约定(或未规定)开发建设日期的,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已开发建设的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的;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的25%,并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分期开发如何计算闲置面积
据悉,我市目前正在进行的闲置土地清查中,对闲置土地的认定不分土地性质和用途,开发园区用地、工业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都在清查范围。如果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为分期开发的,则相应地块的具体闲置面积按照分期开发的范围来核定。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因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而造成动工开发建设迟延,进而导致土地闲置的,则相应顺延计算动工开发建设的日期。
南京闲置面积估计不会太多
前年起,国家就对土地市场进行了整治。去年一轮的宏观调控过程中,从国家到南京都再三强调,闲置2年以上的经营性用地要坚决收回。一时间,南京包括主城区在内的一些多年“晒太阳”的土地,纷纷上马动工。因此,宋雅健估计,此次清查会查出一些闲置土地,但闲置的量不会很大。
开发商拿地须更理智
房产部门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2002年,一家开发商曾在河西拿了一块地,但因为资金问题一直没能开工。得到南京3月1日起开征土地闲置费的消息后,该开发商苦叹:“如果再弄不到开工的资金,就只能把地转让出去了。”
业内人士认为,土地闲置费的开征,不仅可以促进土地在规定期限内开发利用,同时也将对开发商盲目囤积土地产生强大的制约作用。特别是在竞买土地的过程中,如果实力不济的开发商为了拿地进而一味地抬高地价,以后将因为闲置付出更高的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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