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之日起满一年方征收□房地产用地为出让金1.2%□中心区闲置费高于番禺花都
从5月1日起,开发商买地后超过一年不开发,就必须每月支付地价的1.2%作为土地闲置费。也就是说,如果地价为1亿元,闲置费将高达120万元/月。3月30日下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广州市土地闲置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首次对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进行明确。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表示,大量闲置土地积存在市场上,直接影响到房地产开发商们对依照市场价格参与招标和拍卖的积极性。广州市于1997年8月1日颁布《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规定政府将无偿收回闲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1999年拟定开征土地闲置费。为了规范土地闲置费的征收使用行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出台《广州市土地闲置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据了解,办法规定自《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认定闲置之日起满一年的闲置土地,征收单位将向用地单位征收土地闲置费。
《办法》规定,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有两项标准,对于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其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一)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二)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三)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
对于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费则按《广州市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一年。据了解,中心区域的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比番禺花都等地高出不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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