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少农民询问在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工作中,村组能否追缴历欠?该报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湖北省农业厅农经局负责人——
4月3日,公安县黄山镇窑洞村8组农民李梅方再次打来电话,反映该村在完善土地二轮延包中追缴历欠税费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李梅方于2000年弃田从商,去年回到村里要田种。但是村干部说,李梅方必须将4年“历欠”交清,否则不予分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半个月以来,类似的热线电话一个接一个,综合起来,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是追缴所有的历史欠款,包括税改前、税改后的各种欠费。天门市石河镇龙王村6组黄强松反映,1997年以前他欠提留款2000多元,现在村里借分田逼着要。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是追缴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及其附加。石首市高陵镇三支岗村李先生说,现在村民返乡种田,但每人要交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税费,不交钱就不给田种。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是追缴“一事一议”、“两工”等费用。京山县绿林镇厂河村2组彭文财来电,新进田户要想分田,必须交清前几年的“一事一议”款,村里已有22户村民交了3万多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些矛盾的出现,归结到一点,就是一些地方乡村干部把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当作是化解村级债务的良机。 tujian.org
税费改革前,农业负担较重,种田效益较差,很多农民弃田离家,多年的税费都没有上缴。为了避免税费悬空,村干部只好借钱负息缴税,逐步形成了村级的部分债务。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如今,村干部看到很多外出农民回来种田,便想借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机会,化解当年借钱负息缴税所造成的债务。于是,当年外出的农民现在回来要田,除非交清所欠税费,否则不能分田。为此,一些地方还违规制定了“土政策”。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4年底,公安县章田寺乡罗家村出台土地分配承包方案,规定新增进田户、原有田户进田,必须补交3年“两工”和“一事一议”款,合计270元;举家搬迁后又回来要田的,增交注册费200元。迫于“村规”,大多数村民都交了钱,只有少数没交钱的村民迟迟没有分到田。在本报两次监督报道后,该组返乡户刘运德总算分到了田。“村里的这种做法有何政策依据?”李梅方在电话中反复询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李梅方的困惑,是当前很多地方农民共同的疑问。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3年,我国颁布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简而言之,在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工作中,必须依法确权确地到户。也就是说,每户农民都可以无条件地承包土地。 tujian.org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另外,国务院办公厅在2004年4月30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通知第四条,坚决纠正对欠缴税费或土地抛荒的农户收回承包地的行为。并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欠缴税费和土地撂荒为由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已经收回的要立即纠正,予以退还。对农户所欠税费,应列明债权债务,按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清理乡村债务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湖北省在《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若干政策》中也明确规定,对前些年因负担过重、种田效益低等原因自行弃田抛荒,现在又回来要田种的农户,应按原承包面积确权确地。对其中的“逃税户”、“历年税费尾欠户”等群众意见大的,也要确权确地,严格把追缴税费与确权确地分开。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带着农民朋友的疑问,专门采访了省农业厅农经局局长姜有才。他说,“依法确权确地到户,是无条件的。村民民主协商,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他强调,要把确权确地与追缴税费区分开来,追缴税费应通过村民民主协商解决,要分清一个界限,即以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为分界线,在此之前因农民欠税所造成的债务应该锁定,逐步化解;之后的税费,农民应主动上缴。“因为税改剔除了不合理的负担。”至于农民何时交清、如何交,应该通过村民大会讨论协商;村里征收此前“一事一议”经费,如果做了事情,村民应该补交,如果没有做事,村民可以拒交。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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