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采石场竟然在华山脚下炸山采石30多年,作为陕西最著名的景点之一,这种破坏实在让人心痛。”昨日,本报《华山脚下炸山采石33年》一稿刊发后,在广大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在给本报打来的电话中,读者一致建议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关闭采石场。
说到动情处读者哭了
一位华阴群众在电话中说,华山作为国家重点旅游景区,它的旷世景观不仅仅是华阴的,陕西的,更是全国的,世界的。任何破坏景区的行为都应该被及时制止。“目前,我们一边为华山申报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而努力,一边又在人为地破坏着华山景区,这是多么让人难过的一件事啊。”说到动情处,这位读者竟哽咽起来。
“不管采石场的作用有多大,不管采石场是不是合法,采石场都应该站在保护世界遗产的角度,本着对历史和后代负责的态度,尽快停止采石行为。”宝鸡市一位退休教师认为,国家《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前,滥建设采石场的行为不能依法得到制止,但是现在《矿产资源法》已实施多年,为什么华山石料供应站还照样生产呢?“希望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关闭采石场。”
影响环境应由环保林业部门处理
从事矿产开发的读者吴先生说,从国内外的矿产开发实践来看,几乎所有矿产开发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环境破坏的情况,但只是有关部门的治理力度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措施。”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坦言,在矿产开采后,主动对破坏的环境进行补救保护的企业不是很多,因为这意味着企业要多掏一笔钱。
吴先生认为,从环保角度出发,矿产开发应该设立保证金制度,在企业开采矿产前,先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如果企业开采完矿产后不进行相应的补救措施,就动用这笔保证金。
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有关人员昨日下午接受采访时表示:“华山石料供应站炸山采石对景区和植被造成的破坏,是一种损失。”对于这个采石场,该厅将坚决按照省政府作出的“今年7月前停产、搬迁”的要求进行安置,而对于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应该由环保及林业部门等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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