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宁市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今后,凡不符合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年度指令性计划指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目录定额标准的项目,不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更不能征收和报批土地。
4月27日,记者从西宁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上述实施意见从8个方面明确了西宁市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具体思路,其中,在进一步完善征地工作的各个环节方面,西宁市政府要求各部门要做好已出台的征地管理办法、补偿安置标准与相关政策的衔接,坚决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使农民生活有保障;要完善征地补偿程序,严格“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和组织征地听证”的征地工作程序;积极推行多元化的安置途径,对被征地农民予以妥善安置,建立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加强耕地保护方面,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今后凡是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占补平衡费和新增土地有偿使用费必须列入工程概算,做好收缴工作,落实责任,实行补充耕地监督的责任追究制。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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