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加强宏观调控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针对某些开发商故意拉长土地开发期限,炒买炒卖土地行为,我省将加大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力度,适当增加普通住房用地供应比例。
据介绍,现在某些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项目进展缓慢,借机囤积土地。为此,省政府要求,各地要严格执
行法律规定,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要足额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要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已经规划许可但2年仍未开工的住房项目,要再次进行规划审查,责成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对未能开工的原因作出说明。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开工建设的,要督促其尽快开工;对违反规划许可的,要坚决予以撤销。要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严禁转让,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的行为。同时,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后监管,对不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未履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要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省政府还要求,各地要根据住宅用地需求,合理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居住用地土地价格、住房价格上涨较快的市、县要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供应。同时将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从严控制高档住房用地供应。
据悉,2005年至2006年,我省将开工建设4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4000万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基本可保证市场合理需求的供应。省政府要求,各市、县政府要明确今明两年本地住宅建设规模,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及进度安排,尽快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建设厅备案,以稳定市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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