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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成效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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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大预防职务犯罪检查组对省国土资源厅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给予充分肯定。 据了解,自《条例》颁布施行以来,省国土资源厅紧密结合行业工作特点,通过局域网开办“反腐倡廉”专栏加强经常性教育,筑起牢固的防线;聘请12名党风行风巡视监督员、70多名矿产督察员、1万多名土地监察信息员,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他们把土地批租、矿业权许可、规费征缴、工程项目发包、资金管理等作为预防的重点领域,并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招拍挂”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侵害农民利益、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问题,选拔干部中的不正之风和干部执法违法等问题作为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重点监管和防范。 按照建立新型依法决策制度的要求,制定了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依据《行政许可法》对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依法保留的审批项目向社会予以公示,保证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了文明办公、行政公示、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大力推行了“阳光政务”;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地用矿审批等一律实行会审制度、集体决策制度,采取“招拍挂”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防止“暗箱操作”。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由于正确处理了经济建设与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的关系,2004年,我省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效显著,处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518件,偿还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5.15亿元,对98个开发区进行了全面清理。土地资源管理再创佳绩,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比例达到100%,地产收益突破百亿元大关。有偿使用力度加大,收益突破10亿元;矿山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绩。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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