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采用土地的有偿使用政策以来,“价高者得”成为主要法则。然而,据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某负责人透露:广州房地产开发将考虑多种形式卖地,今后,卖地并不单单看价钱。另外,卖地也不仅仅是仅仅通过拍卖、挂牌来转让,还可能有更多形式。该负责人坦言,价高者得有利有弊,土地价格抬得过高,地价过度飚升,并不是件好事。
加大招标比例
据了解,广州市目前大部分经营性开发用地是以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价高者得。“市场化、公开化、透明化是大大的进步,然而广州市对土地利用的理念还需要逐步更新”,该负责人透露,今后可能会加大招标比例。采用这一出让方式,需综合考虑竞标者的综合因素,其中包括竞标者的实力、信誉、设计方案等等,对参与者有相对高的要求。
“比如一块土地,你要来买,我要你提交方案。首先,我们对参与者要有准入要求。”他说,“广州市现在非常注重土地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的通盘考虑,如果片面、刻意地追求土地的经济利益,就会损失社会效益,这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位人士说,如果还是单纯追求土地的最高价格,我们会更多地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但现在政府的观念正逐步更新。
注重社会效益
如果单纯从经济利益来说,价高者得应该是唯一原则,然而由于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社会效益必须被提到更为重要的地位。例如,旧城区土地最贵,但广州市却不允许开发商插手其中的危房改造,而且部分危房拆除后留作绿化,或是建文化、体育等等公共配套设施。这就是对社会效益的倾斜。
“单纯靠卖地来作为城市建设的资金来源,这是不正确,并且是有害的”,该负责人坦言“土地并不能总是承担为城市建设输血的功能,它也是可造血的资源。因此,今后在广州市的土地一级市场中,不一定有钱就行,更多的将是开发商之间的同台竞技,从过去的比出价高转向比设计方案优、比开发商实力强、比对实现城市规划更合理等多方面的竞争,出价高不一定就是决定因素,这更有利于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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