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说,如果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或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以及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也将被认定为“闲置土地”。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