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厅称,对于征地补偿标准问题,目前其正在制定征地补偿的最低标准,并将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回复还称,将对被征地农民试行以下五种安置方式:一,将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二,留用地安置,可以将征地面积的10%-15%比例划出给被征地单位作生产发展用地;三,就业安置;四,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定的收入;五,农业生产安置。此外,还将以听证,征地预公告等形式增加征地透明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