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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土地纠纷年内处理70% 处理不及时将问责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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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利用从现在起到明年7月31日总计1年2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其中年内完成纠纷案件总量的70%。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全市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动员会上了解到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唐先参加会议并讲话。
离省府要求差距甚远
据省农村土地确权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滕昭礼介绍,全省通过土地纠纷排查建库工作,确认纠纷案件6468宗、面积146.8万亩。海口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全省做得最好的单位,在全省被评为一等奖。但海口市现存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有1313宗,面积84912.7亩。到5月31日止,仅处理结案81宗,面积7826.2亩,仅占土地纠纷总宗数的6.17%,距省政府要求今年要完成纠纷宗数60%以上,差距甚远。
我市制定工作方案
我市制定了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方案,并将成立“市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由徐唐先任组长。除极个别纠纷案件短期内难于处理,经报领导小组同意延期的,其它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必须在2006年7月31日前完成。
处理不及时将问责
徐唐先讲话中指出,因工作相互推诿、扯皮,造成纠纷没有及时排查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对纠纷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能按时解决案件的单位责任人,要进行相应的问责和处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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