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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房地产和商业用地均将实行捆绑方式供地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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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和市国土局25日联合在灵山镇、红旗镇和明珠广场等地设点开展依法用地知识宣传活动。据介绍,今后我市房地产用地和商业用地将采取项目与土地捆绑的方式供地,以提高出让土地底价,并将适当增加商业用地的供给量。
据了解,今后房地产用地和商业用地,不再单纯供给土地,而是要运用土地经营机制,完善出让地块的周边环境、宗地商务条件和技术条件,采取项目与土地捆绑的方式供地,增加土地利用附加值,扩大政府收益。工业用地一般不得改为房地产项目和商业用途,堵住多头供应土地的源头,把土地的需求,引导到一级市场。除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房开发等经营性土地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外,其他用地若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要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地。
我市将实行鼓励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今后供地时要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写入土地使用合同,并与土地价格挂钩。对工业项目用地必须有投资强度、开发进度等控制性要求。土地使用权人不按照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今后供地指标要倾斜到重点项目用地,控制对房地产供地,适当增加商业用地的供给量。
我市将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必须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土地交易转让条件。凡达不到投资总额25%的土地一律不准转让。对于超过容积率、已改变土地用途的土地,未经处理和补交地价款的,不予办理土地转让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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