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资源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吴
图片1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
·政治人物:温家宝
·政治人物:胡锦涛
·百色市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国土资源部提两条新思路激活存量闲置土地
2009-05-25
据《经济日报》报道,国土资源部调查显示,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有闲置土地107.93万亩,空闲土地84.24万亩,批而未供土地203.44万亩,三类土地总量为395.61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国土资源部在总结各地经验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为两种做法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同意有条件的省市开展试点。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一种是土地置换盘活分散土地。有的地方提出,对一些位置分散的空闲地、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如“边角地”、“插花地”等),应通过土地置换,盘活利用起来。具体做法是通过“易主”、“易位”、“易权”、“易用”,把这些土地归并整合到一起,使得位置趋于集中,面积更具规模,地块更加规整,以便于充分开发利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国土资源部在认真研究后认为,土地置换是个路子,但是比较复杂。因此决定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先选择一两个城市试点。试点区域内,建设用地总量不能增加、农用地总量不得减少。试点之前,要有专门的规划和管理办法;试点方案要报部备案。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特别指出,开展置换的前提是:必须符合规划;必须依法取得;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农用地不能置换为建设用地。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

  第二种是耕地折抵增加建设用地。很多地方通过土地整理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有的地方甚至实现新增耕地远远大于建设用地。考虑到行政区域内其他地方建设用地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提出是否可以新增耕地和建设用地之间进行折抵。 tujian.org

  国土资源部认为,通过土地整理,在计划总量控制下,净增加的耕地可按一定比例折抵建设用地指标。有条件的省(区、市)也可以试点。为保证试点的稳步推进,试点要经国土资源部同意,试点前要制订相关政策、制度、技术规程和审批验收程序,报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内蒙古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总价8.81亿
    ·南京推出7幅地块出让 太平南路出让地下土地
    ·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元旦正式实施
    ·大规模调查表明:多数安徽农民不赞成土地私
    ·内蒙古: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正在全面推进
    ·深圳市出台了八大政策严管土地
    ·贵阳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召开
    ·广西国土资源厅实行新闻发布制 及时通报工
    ·江苏明年实现国土资源政务电子化
    ·厦门市土地管理出台新举措 保护失地的农民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