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潘某家280平方米的房子,造得像别墅一样,谁知道竟然是违法的,日前被责令拆除。记者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7宗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被公开曝光。
非法占地建房,限期拆除 tujian.org
案件:2003年8月,鸬鸟镇太平山村村民潘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该村0.21亩集体土地建设住宅,建造面积280平方米。处罚:2004年11月,余杭分局对潘根才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造的280平方米住宅。 tujian.org
擅自圈地绿化,责令退还 tujian.org
案件:2004年4月,杭州余杭特种风机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余杭镇上坟山村集体土地2.5亩用于绿化。处罚:2005年5月,余杭分局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3万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占用基本农田,拆房还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案件:2003年3月,余杭区来松塑料制品厂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该区塘栖镇西河村543.5平方米基本农田建造厂房,建筑面积191.2平方米。处罚:2005年8月8日,余杭分局向该企业发出处罚决定书,责令拆除非法建造的191.2平方米厂房,恢复被占基本农田的种植条件,并处罚款人民币7609元。 tujian.org
违法占地14亩,没收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案件:2002年6月,杭州长青塑料包装厂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该区瓶窑镇凤都村14亩土地建造办公楼及厂房,建筑面积达2000平方米。处罚:2004年8月,余杭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办公楼及厂房,并处罚款111996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乔司镇杭州立新水泥制品公司、运河镇杭州余杭华鑫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和良渚镇杜城村村民叶某等企业或个人,都因未批先建、非法占地行为而受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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