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从2003年4月试点、2004年3月全面铺开,目前已全面结束。全省应发证85860本,已发78529本,比例为91.5%。3067起土地权属争议,有2806起得到妥善调处。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我省有近92%的村民小组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对象应该是村民小组,但是土地详查只查清了村级以上土地权属界线,给村民小组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条件不具备。要给村民小组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就必须补充进行村民小组土地权属界线的调查,工作量相当大,估计几年都难以完成任务。
针对这种情况,我省采取了村民小组建议,由村委会统一申请土地登记,一个村只发一个证,在土地证书权利人一栏注明各村民小组名称的方法,解决了这一实际存在的问题。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采取抽样方式,对14个市(州)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表明,全省各市(州)完成任务情况比较理想,优秀率达到100%,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肯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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