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抽查组召开的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重点抽查会议上获悉,青海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将监督检查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耕地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青海有农用地6.56亿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0.3%,其中耕地813.2万亩。全省人均耕地仅1.48亩,低于西部人均2.1亩的水平。根据这种情况,青海将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监督检查制度作为重要工作来抓。2005年初,省政府主管副省长与8个州(地、市)政府主要领导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将监督检查纳入全省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每年年终进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统一检查、考核、通报,建立起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此外,该省进一步完善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以各地区年末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本年度耕地保护责任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目标考核的依据;严格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台账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得擅自突破省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等。
2007年底,省政府对全省8个州(地、市)耕地保护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按照责任书中确定的目标,检查组采取以下方式逐项考核:一是听取当地政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二是查阅与下级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资料、文件;三是实地查看基本农田图、表、册、标志牌的建立情况;四是核查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和用地计划落实、审批情况。检查结果表明,各地普遍认真落实了耕地保护责任,各州(地、市)政府与县(区、市)政府签订了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书,重点县(区、市)政府又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各州(地、市)政府上报审批建设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项目用地计划,省国土资源厅分别按项目进行了验收和审核;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耕地先补后占的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由省国土资源厅选择与耕地占补平衡挂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统一实施。今年年初,省政府将考核结果在全省进行了通报,并对考核成绩为优秀的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海东行署给予了表彰奖励。(中国国土资源报 记者 王 莉 康维海)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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