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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试点取消公费医疗 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2009-07-28
  (记者夏命群通讯员李凤万张长庆)作为北京市医疗改革唯一试点区,平谷区5月起在全市率先试行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

全区2万多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将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平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忠说,医疗保险改革改变了公费医疗项目经费政府全部负担的形式,由单位及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且缴费水平与工资挂钩。同时已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大额费用互助金和退休人员补充保险。

  并轨为基本医疗保险后,平谷区为每一名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医保账户,参保人可选择4家定点医院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并能够直接到全市19家A类医院、52家中医医院和111家专科定点医院看病就医。

  据介绍,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通过个人账户支付,超过起付线的费用按50%-80%比例报销,年限额2万元,其中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再通过补充保险报销50%。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按85%-99.1%比例报销,年限额7万元;7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互助金支付70%,年限额10万元。长期居外的公费医疗人员可异地就医,同样享受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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