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全省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使其尽快达到标准要求,以满足防控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需要。日前,省卫生厅出台《山西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基本标准》。
感染性疾病科是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整合后的总称。感染科设置要遵循远离医院普通门(急)诊,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标识醒目;建筑规范,内部结构布局流程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这三个原则。
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的设置,应集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等传染性疾病门诊和隔离观察室功能为一体,独立设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分区要明确,无交叉,标识明显。病人与医护人员的通行路线要分别设置,并设立相对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区域内要分别设置病人挂号、收费、取药窗口,还应设置候诊区、诊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和隔离观察室,做到病人挂号、就诊、检验、检查、取药等全部在各自区域内完成。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
感染性疾病科病区的设置,应独立设区,呼吸道(发热)患者和肠道等传染病患者应分别收住在有实体隔离的不同区域或不同楼层。保持通风良好,保证空气流向从清洁区到潜在污染区再到污染区,不能逆流。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以及储物间、配餐间等)、潜在污染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内走廊等)、污染区(包括病室、处置室、污物间、外走廊等),三区无交叉。在清洁区和潜在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分别设立缓冲带或者缓冲间,并有实体隔离屏障(如隔离门)。三区之间使用颜色区分,清洁区为蓝色线,潜在污染区为黄色线,污染区为红色线。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以外的其它医疗机构,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分诊点,标识明确,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对就诊的发热病人,由导医人员引导至传染病分诊点,并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专用救护车转运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院诊疗。(刘涛)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