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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将大学生正式纳入居民医保
2009-07-28

新华网武汉6月30日专电(记者俞俭)从今年9月起,武汉市将80多万大学生正式纳入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看门诊、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

武汉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原则通过了《关于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据介绍,在武汉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费20元,政府补助100元;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将免除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助。

建立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社保经办机构按照高校参保大学生和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将普通门诊资金拨付给各高校包干使用。大学生在学校指定医院看门诊,按不低于70%的比例报销;参保大学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同样为70%;两者均高于城镇居民报销比例。

在武汉,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将于9月启动实施。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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