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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规范血液透析质控管理
2009-07-28

  (记者鲁东)云南省卫生厅近日印发并试行血液透析质量控制管理规范,以提高血透质量,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云南省卫生厅对该省开展血液透析情况进行的调查显示,除迪庆、怒江州外,该省共有67所医院开展血液透析治疗,拥有透析机349台,170名医生及333名护理人员从事透析工作。

  云南省卫生厅提出,开展血液透析的医院需设置独立的肾脏内科或内科肾脏病组,内科病房设置肾脏病床不少于8张。工作人员和病人更衣区要分开,病号服和拖鞋专人专用,并定期清洗。医院要有肾脏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医生从事肾病专业2年以上、护士6个月以上。新上岗人员应在三级甲等医院的透析中心接受不少于6个月的透析专业培训,由培训单位进行技术及理论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医师、护士及技师每年应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

  云南省卫生厅强调,经批准的一次性血液透析器不得重复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以重复使用的血液透析器,应按照卫生部下发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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