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医药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批权限“下放”
2009-07-28
(记者曹政)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不再受理审核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申请。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将遵循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主办单位和信息服务内容依法进行管理。

  此前,《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表示,已经制定统一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等文书格式和编号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核发的审核复核同意书情况和具体名单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根据通知要求,近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国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中涉性内容的审核和监管。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暂停新办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审核工作。


     相关链接
    ·泌外和妇科九病种临床路径征求意见
    ·解放军疾控所获国家实验室资质
    ·加拿大研究发现:“察言观色”东西方人有差
    ·英国一麻醉师“摆乌龙”病人被弄成“活死人
    ·调查:75%大学生介意伴侣曾与他人有婚前性
    ·持北京绿卡可上生育险 无绿卡者费用由单位
    ·北京“吹牛”药品广告下降5% 将加大检查力
    ·上海07年常住人口1858万人 08年有9项计生任
    ·贵州正安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疫区封锁
    ·“全国爱肝日”:专家提醒乱服减肥药易患肝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