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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医患调处中心仅“机构中立”还不够 |
2009-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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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对于如何解决近年来持续紧张的医患矛盾,广东省一些人大代表建议政府建立中立的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免费解决医疗纠纷。这一建议的本意是好的,但笔者认为,建立医患调处中心仅有“机构中立”是不够的。
治病救人是医生和医疗机构的职责所系,战胜疾病更是患者的最大愿望,有着共同目标的医生与患者本是一条战壕里的战友,应该相互信赖,配合良好才对。可现在这种关系因种种原因被破坏了。现实中,医疗机构普遍建立了医患纠纷调解部门,由于基本信任缺失,非但没能起到疏解之效,也没有堵住医闹。可见,唯有医患纠纷调解机构真正独立和中立了,才具备医患双方认同的前提。从这个角度讲,广东省拟建中立的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无疑令人欣慰,值得期待。
不过,医疗的专业性注定“第三方”调处中心依旧要依赖医学专家的参与,假如仅仅是调处中心“独立”了,而参与纠纷调处的工作人员仍从医疗机构借调,难免有“换汤不换药”之嫌。在国外,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的人员同样具备丰富的医疗执业经验,但却不属于任何一家医疗机构,而是专属于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加上设有严格的回避制度,甚至异地盲审制度,都确保了“第三方”调处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在建立“第三方”机构时借鉴的。 tujian.org
江苏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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