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杨丹)根据卫生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1月1日起,医学生进行临床实践之前,必须告知患者并征得其同意。昨(27)日,记者从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获悉,早在卫生部该规定出台前一年左右,该院已推出教学门诊,并将医生和实习生的胸牌明显区别。
根据《规定》,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生应牢固确立教学意识,增强医患沟通观念,积极说服相关患者配合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在安排和知道临床教学活动之前,应尽到告知义务并且得到相关患者的同意;在教学实践中,要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方单、医嘱和处方。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诊疗的文字材料,也必须经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签名后才能作为正式医疗文件。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副院长王晓毅告诉记者,口腔医院是教学医院,每年大约有80名实习生,医院早就对医生和实习生的胸牌做了明显区别,医生是蓝色胸牌,实习生是绿色胸牌,“在我们这里只要住了一两天院的患者都知道这种区别,只是没有明确告诉患者而已。”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王晓毅说,医院的门诊号分为专家号、教授号、副教授号和普通号,普通号的门诊就有实习生参与。一年前,医院接到反映,患者挂了普通门诊号后,发现有实习生,就跑去退号。后来,医院就在凡是有实习生的科室都设置了教学诊断号,明确告知患者。现在医院共有6个教学诊断室,每个楼层都有,“全院科室除了正畸科没有教学诊断室,口腔内科、口腔外科、修复科、儿科都有。”
口腔医院一些专家针对这个问题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医学是实践科学,必须经过不断的临床实践才能培养出好的医生。“现在虽然给了病人这个知情权,还是请病人理解,如果不配合培养出好医生,将来老医生退了,下一代人谁来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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