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白国志廖志林)在第21个世界艾滋病日到来之际,四川省政府发布了《四川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办法》,并自12月1日开始实施。
《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在政策上要采取具体措施,在资金上要给予一定的保障用于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明确卫生部门应当建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指导其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咨询服务、宣传教育、行为干预等活动;教育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
《办法》还规定,新闻媒体对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这项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宣传报道;工会、妇联、共青团、红十字会和村(居)委会应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做好有关咨询、调查,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救助等工作。鼓励、规范和引导民间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同时对民间组织在内部管理、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也做了具体规范和要求。
11月28日,四川省政府专门召开《办法》宣传贯彻会,要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有关部门把学习宣传《办法》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广泛宣传,让各企业事业单位、公众、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等广泛知晓,提高他们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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