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医药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吴
图片1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
·政治人物:温家宝
·政治人物:胡锦涛
·科学人物:吴征镒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南宁:“三无”救助对象急救费用财政买单
2009-05-20


  (记者莫雪)《南宁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近日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不久将由南宁市人大公布施行。《条例》规定,社会急救医疗实行统一调度、就急就近实施救护的原则,如拒诊、拒治、拒运伤病员,后果严重的将被处两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不明人员,属于救助对象的,急救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条例》规定,除不可抗力外,急救医疗站接到“120”调度中心指令,应在5分钟内派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接诊医疗机构对急救医疗站转送的急、危、重伤病员,必须按照首诊负责制的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开展院内救治。

  对急救产生的医疗费用,按伤病员的身份分类处理解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或者新农合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不明人员,经公安、民政部门甄别身份后,属于救助对象的,急救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据实开支。

  《条例》特别规定,接诊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收治急救医疗站转送的伤病员。如有不服从统一调度,不在规定时间内派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不按规定要求救治、转送伤病员,不按规定报告急救医疗等情况,可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急救医疗站拒绝出诊、拒治、拒运伤病员,或者接诊医疗机构拒绝收治转送伤病员,可处5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处两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解放军疾控所获国家实验室资质
    ·加拿大研究发现:“察言观色”东西方人有差
    ·英国一麻醉师“摆乌龙”病人被弄成“活死人
    ·调查:75%大学生介意伴侣曾与他人有婚前性
    ·持北京绿卡可上生育险 无绿卡者费用由单位
    ·北京“吹牛”药品广告下降5% 将加大检查力
    ·上海07年常住人口1858万人 08年有9项计生任
    ·贵州正安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疫区封锁
    ·“全国爱肝日”:专家提醒乱服减肥药易患肝
    ·中国儿童营养不良与营养过剩同时存在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