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瑞芳记者生焰明)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卫生局施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药品、器械和基建工作制度。 据了解,为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包头市卫生局在全系统各单位建立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民主监督、集体决策、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该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同时也能让“一把手”从具体、烦琐的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促落实。 分管副职领导在抓药品、器械和基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向全体班子成员报告,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公示,接受民主监督。由纪检监察、单位干部及职工代表参加的监督小组,对分管副职领导未按制度办理或超越权限办理的事项,可行使否决权或实施责任追究。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