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卫生部在其网站公布了《医疗机构重症加强治疗病房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共6章32条。“重症加强治疗病房”即大家经常在医院看到的“ICU”,也称重症监护治疗病房。近日,省卫生厅召集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等近10所医院的ICU专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专家们对我省ICU病房设置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数量尚不能满足需求
对哪类医院须设ICU,目前,我省尚没有硬性规定。相关人员表示,只要医院达到了相关条件,就可自行设置。我省三级以上医院已全部开设了ICU,多数二级甲等医院也已设置或正在完善设施。但是,ICU的数量和设施尚不能满足患者需求。
不可无原则扩大收容范围
卫生部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ICU的救治原则是对各种危重、急性、可逆性疾病,如:急性呼吸、心脏衰竭、各类中毒、休克等病人。对于目前医学尚不可救治的病例,如已经衰竭的晚期癌症、已经明确的脑死亡、临终状态等,都不应该进入。
对于这一点,我省一些专业人士都表示认同。因为,无原则地扩大ICU收容范围,将意味着患者需要承担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此外,会使真正危重的病人得不到救治。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面临专业人才缺乏难题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指出,综合ICU应配备专业的危重病专科医师、呼吸治疗师、临床营养治疗师、血液净化治疗师,以及危重病专科护理师等。对此专家表示,即使在条件与技术过硬的三甲综合医院,ICU病房都没有配备专门的医护人员。不仅我省如此,全国也面临着ICU专业人才缺乏的难题。
有专家表示,今后的ICU病房建设,医师、护士包括护工和床位的比例都要达到一定标准。此外,区域划分、设备设施及无菌感染等方方面面都须有严格要求。记者杨帆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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