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通报了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情况。截至11月底,全省共有136万城镇居民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太原、阳泉两市去年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我省新增的大同、长治、朔州、忻州、晋中5个试点市,也全部按时出台了实施办法并陆续启动试点。
为了方便居民参保和报销医疗费用,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简化了审批手续。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以街道、社区为依托,以社保经办机构为平台,为城镇居民提供政策咨询、参保登记、缴费发证、待遇享受、医疗卫生等“一站式”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同时,太原市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55%,一级医院60%。对于缴费满两年以上的参保居民,参保期内发生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由统筹基金限额支付,限额标准暂定为1100元。参保居民经批准可以向北京、上海、天津的公立三级甲等医院转诊。(李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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