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张若凡)12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为了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卫生部门将用今年的新农合节余基金向患大病的农民给予二次补偿,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合农民可以向当地合管办提出申请。
蒙先生是南宁市青秀区麻村二街的一名村民。今年年初,他因为突发心肌梗塞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蒙先生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随之而来的4万多元住院费用让他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由于他参加了新农合,所以出院后一次性获得了5000元的住院补偿。
让蒙先生想不到的是,到了年底,卫生部门利用新农合的节余基金开始了二次补偿工作,他又得到了9600元的二次补偿款。
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农村卫生处了解到,每年参合农民的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部分形成了当年的新农合统筹基金,除了用于住院补偿和门诊补偿外,会有一部分的节余基金。如果节余基金过多会影响到农民的受益面。因此按照规定,当年的节余基金不能超过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15%,多出的部分要在年底用于二次补偿,让农民充分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惠。
据介绍,大病后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合农民就可以提出二次补偿的申请。申请的程序是备齐住院证明和住院期间的费用发票,连同申请一起交给当地合管办,最后交由城区合管中心进行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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