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300多万低保、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除“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外,明年还将享受医疗救助补贴。 据了解,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中,残疾或有重病、慢性病的人员占32%;农村低收入家庭中,因病残丧失劳动力的达42%。目前,全省城镇居民已逐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也参加了“新农合”,但医疗负担仍相当沉重,特困家庭医疗费的支出仍占到总支出的58%。 为此,我省2005年开始试点开展医疗救助,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有近140万人次享受了救助,财政共支出救助金1.97亿元,“医疗救助”成为“医保”、“新农合”的重要补充,发挥出为社会保障网“兜底”的作用。 民政厅厅长吴洪彪表示,随着救助基金的增加,明年江苏将提高救助标准,对个人自付部分,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医疗救助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不超过20%,确保筹集款项最大限度用来救助困难群众。 此外,我省要求对特殊困难急救对象,要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期限。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机制,救助对象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余由民政部门定期与医院结算。 (朱旭东)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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