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何君通讯员杨智勇)青海省卫生厅近日作出专项部署,从2009年开始,逐步为全省330万农牧民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农牧民健康档案将由其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共同建立。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农牧民家庭健康档案,村卫生室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青海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把建立农牧民健康档案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并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职工工资绩效考核、乡村医生补助发放结合起来,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时间进度表,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健康调查技能和方法,确保健康信息真实、准确。 卫生厅同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定期健康体检、资料动态管理、信息有效更新等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把健康档案作为农牧民就医、医生诊疗的基础性依据,并根据农牧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和疾病发生规律,制定相应的疾病预防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