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全球行贿案终于将告一段落。美国司法部近日宣布,西门子股份公司及其3个子公司(委内瑞拉、阿根廷及孟加拉国公司)对自身的腐败行为皆予认罪。西门子同意支付合计4.5亿美元用于刑事罚款。而加上西门子同时接受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德国监管当局对其的罚金,总处罚金额达到13.45亿美元。这是有史以来腐败类案件中,单家公司支付的最高金额罚款。媒体认为,西门子用13.45亿美元罚金,向美国和德国的监管机构求得了一个和解(据12月17日《第一财经日报》)。
震惊海内外的这一起西门子全球腐败案,遍及全世界数个国家和地区,时间跨度有十年之长,而且行贿方式狡猾多变,处处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在这种背景之下,美国司法部门最后选择了这一种追究惩罚行贿公司的做法就显得非常恰合时宜,充满创造力和执法理性了。
首先,因为执法的对象单一,再加上证据充足,西门子公司也积极认罪,将不会面临执行难的问题。该国司法部门抓住了该公司行贿过程中足够多的关键证据,并通过媒体向公众及时公布,在这种证据和带来巨大舆论压力的“杀伤”之下,这一家很有财势的跨国大公司也只得乖乖接受这一张巨额罚单,表示认罪和接受教训。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其次,这张罚单的金额虽然看似吓人,但却是有理有据的。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西门子过去几年在全球各地向各国政府官员行贿的资金累计超过14亿美元,通过非法交易共赢利超过11亿美元。所以由此看来,处罚金额定在13.45亿美元,让行贿者的违法所失远大于违法所得,让行贿者在违法过程中,处于亏本的状态,这才能起到足够的警戒效应。
最后,这一张罚单不仅仅是维护了该国这一部《海外反腐败法》法律的权威性。而且,这一罚款所得的巨额收入将公开透明地使用于改善民生、推动高校法律研究的基础建设等方面,让纳税人分享到了足够的好处,也赢得了民意的足够支持和关注,加深了社会对法律和权力行使的信任感。
类似的情况在我国同样也存在着。当前,在医药行业及其他特殊领域,各种行贿案件、大大小小的公关腐败工程依然存在着,同样也面临着行贿手段隐蔽、取证难、波击面广、时间跨度长、执法难等一系列问题,也缺乏足够的长效机制及更多的社会动力去促使执法者去查处这些类似的商业贿赂腐败案件。近来,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在利益密切相关的医药等领域,收取回扣以受贿罪处罚,可能难以彻底解决当前商业贿赂中的问题。笔者认为,“西门子因行贿接天价罚单”值得我们借鉴。中国也应该有一部将矛头直指向行贿者的诸如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类似法律法规,在商业泛滥的领域和阶段,直接拿行贿方来开刀,可能会取得更有效的打击治理效果,这或许也是破解当前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打击难的一种新出路,值得我国政府借鉴和引进。广东吴帅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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