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16日联合下发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2月16日新华网) 此规定一出台,即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这些年,演员扮健康专家的现象泛滥,公众深受其害,要求禁止此类广告的呼声甚高。但同时,不少人也担心此规定能否得到落实,因为从以往的情况看,违法违规广告禁而不绝。比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申,“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医疗、药品广告一律不得播放。之所以要重申,就因为过去有关的规定执行得不理想,公众不满意。 以往的经验提示,要避免“严禁不具备资质的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等规定,落而不实,甚至成为一纸空文,必须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加强对广告的审查。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医疗、药品广告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才能安排播放或刊登,但目前广告审查把关不严的现象非常普遍,或审查流于形式,或内容轻易被篡改。二是加大对违规广告主的处罚力度。尽管有关部门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地曝光违规广告主名单,但由于违规广告主不断变换花样,致使违规广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广告主之所以罔顾规定,不怕受罚,就在于处罚力度偏小,与成本相比,违规的受益额可观。三是严肃追究有关媒体的责任。媒体本来应是广告的主动把关者,但是,现在有的媒体与广告主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媒体不仅可以从广告主身上得到经济利益,而且可以由其代缴违规的处罚金。很显然,要禁止违规医疗、药品广告,必须斩断媒体与广告主的利益链,让媒体牢记自己的责任,不敢见利忘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人们欣喜地注意到,《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在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违规广告和医疗健康节目立即进行清理的同时,提高了对违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追究等级。这既让公众坚定了对打击违规医疗、药品广告的信心,也让公众看到了清理违规医疗、药品广告的前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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